佛山市马力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全龙):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振健与你单位佛山市马力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城劳人仲案字〔2025〕333号)。
申请人王振健向你单位佛山市马力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仲裁请求事项: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10月份工资2000元及提成300元,2024年11月工资3000元,合计5300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5月27日15时00分在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3-3939077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原清城区地税办公室)
清远市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